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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旦放弃约旦河西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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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旦发生的变化让这一地区变得更加复杂。在六日战争中,由于侯赛因加入埃及和叙利亚对以色列的战争,约旦失去了约旦河西岸,但约旦王室一直没有放弃对约旦河西岸的主权要求。约旦议会中仍有西岸来的巴勒斯坦代表;数千名约旦公务员仍在约旦河西岸工作,部分工资由安曼发放。

然而,侯赛因的约旦王国由占人口少数的哈希姆家族统治,占人口多数的巴勒斯坦人是明显的二等公民,成为“心怀不满的大多数”。国王最不愿意看到约旦河西岸的暴力活动越过约旦河,蔓延到约旦的中心地带,威胁到他的政权。由于因提法达,1988年7月,约旦宣布放弃对约旦河西岸的主权要求。

只要想到约旦有一天会重新收回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就会多处下注,不敢公开支持巴勒斯坦解放组织,因为后者仍然是约旦的宿敌。但是,约旦退出角逐后,巴勒斯坦解放组织便无可争议地成为最能代表约旦河西岸巴勒斯坦人利益的组织。以色列当初从未计划要占领约旦河西岸,如今以色列却由于没有负责任的一方接管这块土地而无法终止对这里的占领,这在很大程度上使以色列的政治困境变得更加错综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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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色列:一个民族的重生

Die Nadel is well-conn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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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dliman was saying, “I think Die Nadel is well-connected.”“Why?”“The only way he could be so insubordinate with impunity. It’s this ‘Regards to Willi’ line. It must refer to Canaris.”“You think he was pals with Canaris.”“He’s pals with somebody—perhaps someone more powerful than Canaris was.”“I have the feeling this is leading somewhere.”“People who are well-connected generally make those connections at school, or university or staff college. Look at th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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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纳德·戴维评俄国文学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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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阵子我读德·斯·米尔斯基(Dmitry Petrovich Svyatopolk-Mirsky)的两卷本《俄国文学史》(刘文飞译,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那真是文学史的典范,几十年来在英美的大学里一直作为最标准的俄国文学史用书。纳博科夫说这是世界上写得最好的俄国文学史,包括用俄语写的在内。多纳德·戴维(Donald Davie)评价说:“这两部书是文学史写作之样板:它们犀利深刻,却又趣味宽容;首先是结构出色,清晰而又比例得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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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行小字中央

自由需要法律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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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与法律。人同时是社会的个人,因此任何个人的自由不能妨碍他人行使自由的权利;亦因此,法律不仅仅是对违法者的惩罚,尤其是对人的权利的保护。

“自由”需要法律来保护。康德有两段话说得最好。我忍不住再做一次“文抄公”。康德说:“法律限制我们的自由,只是为了使我们的自由可以和他人的自由以及全体的公共利益相一致。

“这种自由附带着这种权利,那就是把我们自由还不能处理的各种思想和疑惑公开付诸讨论,而且这样做时,不会被人污蔑为捣乱的有危害性的公民,这是人类理性原有的权利之一,而人类理性,除了人人在其中都有发言权的那种普遍人类理性之外,并不承认其他裁判者。而且,既然我们的状态所能有的改善,要得自这种来源,所以这样的权利是神圣的而且必不可剥夺的。”

康德实在可以称为是一个伟大的“自由主义者”。他把自由、道德、幸福串在了一起,视为纯粹理性的“最高目标”。我觉得这两段话是最精炼最浓缩的。后来约翰·密尔的《论自由》,就其实质而言,实是对康德的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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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十五讲

大宪章与权利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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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年战争以后,17世纪四五十年代爆发了英国内战:王室为一边,议会为一边发生了对抗——这在当时是绝无仅有的新鲜事。议会的军队最终将国王送上断头台,由率领议会军队的首领克伦威尔出任“护国公”(Lord Protector)执掌政权,之后英国国内出现了短暂的共和时期。

但这样的时期并没维持多久:到内战后期克伦威尔死后,英国又恢复到王朝专制时代,新上台的国王詹姆士二世变本加厉地对人民实行专制统治。1688年,英国从荷兰迎进一位信奉新教的君主奥伦治公爵威廉出任英国国王(当时的欧洲等级森严,只有王室之间才能联姻,贵族与平民不得通婚。因此,王室间的联姻造成了欧洲大陆复杂的国际关系。死去的国王詹姆士二世的女儿,就是荷兰王室奥伦治公爵的妻子。所以,詹姆士二世死后,英国国民就邀请这位荷兰执政——英国的女婿出任英国国王),这就是“光荣革命”。其革命之处即在于确立了议会与王权的分权:1689年,即威廉三世出任英王的第二年,国王就签署了一个《权利法案》(The Bill of Rights),法案规定了当时所涉及到的各种权利,如:国王应有的权利,贵族应有的权利,财产权的处理方法,等等。当然,其中最关键的一条即为对国王权利的限制,并且这种限制在当时通过法案以文字的形式确立下来,削弱了王权。从此,议会权与王权分立的传统就在英国延续了下来。但是,《权利法案》也并非这一制度的起源。真正的起源是13世纪英国男爵们写给当时英格兰国王约翰(John of England,1167—1216)的《大宪章》(Magna Canta),里面规定了要国王承认贵族的财产权利及政治权利,并且在征收国税、组织军队(征兵)、发动对外战争时,所需的经费未经贵族或元老院的同意,国王不得擅自决定。这里面已经囊括了国家最重要的内政外交权。

《大宪章》的精神主要体现在贵族与国王的分权上,削弱英王王权的“第一炮”,具有很重要的历史意义,《大宪章》是标志着现代英国政治体制的诞生。但是,虽然英国政治体制方面的改革比大陆国家早得多,但《大宪章》的执行过程却也并非是一帆风顺的:国王不甘心大权旁落,有时也会反过来搁置《大宪章》,加强王权的管制。到13世纪60年代,英国的男爵们发现《大宪章》的内容并未得到充分的贯彻,便又写了一个关于分权的书面请愿书给国王,以重申《大宪章》的内容,提请国王注意。以后的十四五世纪,也就进入了国王与议会围绕着《大宪章》相互拉锯的时期。但是,《大宪章》所宣扬的精神并未在国王与贵族间长时期的相互摩擦中消沉下去,事实证明,分权制度在英国漫长的历史发展中延续了下来,保留至今。撒切尔夫人在任英国首相的时候,有一次曾谈到苏联东欧解体以后欧洲应采取何种行动方式的问题,当时的美国总统老布什提出,还得依靠北约(NATO)来领导各国的行动。撒切尔夫人当然支持此提法,提出需要再写一个“Magna Carta”,用文字形式把权利确定下来。即使是在英国当今的保守党内,《大宪章》也时常被引用出来作为其理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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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十五讲

哥德斯堡纲领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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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60年代的时候,社会民主党感觉到伯恩斯坦的理论根据又起了变化。因为伯恩斯坦的理论依据的是20世纪初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状况,现在发展又不同了。确实到了50年代末期,西欧资本主义发展有了一个跳跃,非常快。我想到底是西欧资本主义工业化比较早。我第一次到法国,黄油,咖啡这类东西还要凭票供应,这是50年代初的时候,后来这个问题很快解决了,市面很快繁荣起来。我去过维也纳,也非常明显。1955年签订对奥和约。慢慢四大国占领状况结束,很快维也纳就发展起来,到底是工业基础比较厚实。

社会民主主义到了50年代后期,他们的理论需要修改,这是社会民主主义同自由资本主义不同的地方,就是需要理论的支撑,那些个传统资产阶级政党不需要理论支持,共产党跟社会党,都要有个理论托着它。当时,调整后的社会民主党的理论就是1959年西德社会民主党的《哥德斯堡纲领》。这个纲领的变化是,不再提马克思了,因为这个问题一直是社会民主党里边的一个问题,他们其实早就放弃了,但是没有明白地说。《哥德斯堡纲领》把这个明确下来了,根本不提了,法国社会党的论点(说法)是:资本主义变化了,马克思主义只能是我们对待政治生活社会生活的一种论点,社会民主主义必须以人道主义、自由主义作为基础。法国社会党跟德国社会党说法不一样,但意思差不多,就是资本主义社会在发展,因此代表工人利益的社会民主党的纲领也要发展,慢慢连“工人利益”也不要了,说是代表“全体人民的利益”。《哥德斯堡纲领》在西欧是有很大影响的,标志着社会民主主义在理论上又一次修正,这一次是修正伯恩斯坦的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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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十五讲

修正主义的来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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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我们就讲“社会民主主义”。过去苏联和中国都不承认它是“社会主义”,虽然它的名字中有“社会主义”。大家都知道“社会民主主义”的大理论家是伯恩斯坦,伯恩斯坦在19世纪曾经是马克思、恩格斯的好朋友。

到了20世纪初,伯恩斯坦写了一本书,叫《社会主义的前提和社会民主党的任务》,他在那本书中明确提出他还是“马克思主义者”,但是他认为原来的马克思主义在资本主义发展到一个新时代的时候应该加以修正,“修正主义”就是从这里来的,就是怎么“修正”马克思主义。根据伯恩斯坦的理论,资本主义已经发展到一个相当的先进的阶段,工人阶级早已不处于绝对贫困化的状态,而是生活状况、生产条件大大改善了,因此工人阶级不必像过去所想象的那样,一定要通过革命手段才能取得政权,它可以通过议会选举争取多数选票,进入执政的地位。伯恩斯坦的这本书中,还引用了恩格斯最后几年为《法兰西阶级斗争》(第多少版我不记得了,可能是第十二版),写的一个“序言”,恩格斯在这个序言里说,“政治性突击的时代”已经过去了,“自由党带领不自觉的群众实现革命”的时代已经过去了,社会民主党“采用合法手段比采用不合法手段或采取颠覆办法所得成就要多得多。”据此伯恩斯坦说,看来资本主义有了很大变化,似乎工人阶级不一定要像原来想象的那样,必须起来通过一次猛烈革命的手段取得政权。恩格斯有这样的话,伯恩斯坦引证了他的话。这段话我查来查去查不到,就是这个序言,十二版序言我查不到,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中我查不到,在我们中文版的《马恩全集》里也查不到。这个我一直是个问号,不知道为什么。我们的马恩选集版最早是从苏联翻译过来的。究竟是苏联理论界还是我们这出了问题,觉得不合口味就把它拿掉。这是个“谜”,但是文字确实在那,伯恩斯坦引用是用的直接引号。最新出版的《马恩全集》我没有看过,不知道有没有补进去。总之,伯恩斯坦为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参政做了理论上的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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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十五讲

旧教与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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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宗教改革”之后,天主教会也松动了。这是“宗教改革”直接的结果。信奉路德教义的教称为新教,原来天主教皇控制的教称为旧教。新教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基督教新教,其实应该统统称为基督教。这些名称有的是搞乱了,在我们国家早期的时候,刚刚引进西方文化的时候,曾经把这个基督教叫做耶稣教,把天主教、耶稣教、基督教的名称弄得很乱。其实总称都是基督教,在基督教里头又分为新教和旧教,旧教就是天主教,而新教就是基督教。新教最大的不同就是没有了那么多的清规戒律,没有一个统一宗教上的意识形态。像天主教有个教皇在统治着,而新教就没有这个东西。新教主张祈祷的方式、做弥撒的方式都要自由一些,形式可以多种多样,不一定按罗马教皇的那一套。所以后来新教变成了许多教派,这些教派并不互相冲突,而是并存的。这些教派甚至不是一个派别,就是一个小集团,一个会,那时候叫“修会”。每一派都按自己的方式去做弥撒。各个教会和平共处,所以当时新教会的出现,代表了一种思想上和行为上的解放,比较符合当时时代的步伐。就是既不否定基督教义,而且还是遵循基督教义,同时把天主教义里头种种他觉得不合适的清规戒律都抛弃掉。最早实行的是英国,英国把圣公会当做自己的国教,就是教皇和国王是平等的,教皇不能命令国王。在英国的教会要服从国王。所以英国的宗教自由比较早。

“宗教改革”这个问题,不容易讲清楚。我个人感觉,宗教分裂以后,从结果看来,新教比较重视理智,新教在英文的名字叫Protestantism,它的字根是 protest, “抗议”。所以它是“抗议派”,慢慢的所有新教的都成了 Protestantism。如果用比较正面的词来形容两个派别的话,旧教比较强调忠诚,对天主的忠诚,而新教侧重于理智。在两个教分裂以后,一般来说,在欧洲,所谓的旧拉丁系的国家属于天主教,像意大利,法国,西班牙,葡萄牙和南欧一带,以及现在德国的南部。北方地区一般属于新教,像北欧、英国,现在的德国,这些都属于新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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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十五讲

国家的存在就是排他性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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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哲学原理》这本书已经翻成中文了,汉译名著里面有。它里面讲了很多比如自然法等等这些历史上的、很难懂的问题。对于我们搞国际关系的同学来讲,我建议你们就看最后一章,或是最后两章。一个是讲“市民社会”,还一个是讲“国家的产生”。

黑格尔总是想把简单的东西说成很复杂。比如说国家的形成,国家的形成有一种特性,我觉得他说得非常准确——国家的存在就是“排他性”的存在。我觉得懂得了这个道理之后,对于国家之间有摩擦、有斗争、有冲突就不奇怪了。国家的本性就是“排他性”的,当然他有很多论证。这本书,特别是最后的两章,学国际关系的同学是应该好好读一读的。比较难读,但是值得硬着头皮把它弄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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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十五讲

民族国家在中世纪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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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或者叫做欧洲的封建时代,对欧洲历史有一个大的贡献,这个贡献就是促使欧洲,特别是欧洲西部,在近代时期成为民族国家的欧洲。

民族国家这个观念、这个方向,在欧洲中世纪的时候形成,而且固定下来。当时的人们意识到自己民族的前途必须是一个有主权的、独立的民族国家,有自己的文化,有自己的语言。日耳曼是如此,意大利也是如此。但是他们都没有能够像法国、英国那样形成一个民族的国家,没有在当时、近代的时候就形成民族国家。当然还有其他的原因,到19世纪后半叶,意大利才统一,德国才在俾斯麦的统治下变成德意志帝国。

形成民族国家还有一个语言问题。在基督教统治西欧的时候,各个国家都皈依了基督教,法定的语言是拉丁文。现在我们看到的很多经典著作,甚至一直到十六七世纪,还是用拉丁文在写文章、写书。英国的Francis Bacon,差不多是第一个用英语写作的思想家,但他的名著《新工具》还是用拉丁文写的。所以这个拉丁语的统治,在中世纪是一个特点。但是与拉丁语同时存在的,还有各个民族的方言。拉丁语成为基督教神学的语言,也就是知识分子的语言。对于民族国家来说,语言是一个很重要的因素,——都讲同样的话。

与民族国家的产生结合在一起的是什么呢?是产生了“市民社会”的萌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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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文明十五讲

国家的存在就是排他性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