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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塞窗口(Congestion Window)的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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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送方维护一个虚拟的拥塞窗口,并利用各种算法使它尽可能接近真实的拥塞点。网络对发送窗口的限制,就是通过拥塞窗口实现的。下面我们就来看看拥塞窗口如何维护。

1.连接刚刚建立的时候,发送方对网络状况一无所知。如果一口气发太多数据就可能遭遇拥塞,所以发送方把拥塞窗口的初始值定得很小。RFC 的建议是 2个、 3个或者4个MSS,具体视MSS的大小而定。

2.如果发出去的包都得到确认,表明还没有达到拥塞点,可以增大拥塞窗口。由于这个阶段发生拥塞的概率很低,所以增速应该快一些。RFC建议的算法是每收到n个确认,可以把拥塞窗口增加n个MSS。比如发了2个包之后收到2个确认,拥塞窗口就增大到2+2=4,接下来是4+4=8,8+8=16……这个过程的增速很快,但是由于基数低,传输速度还是比较慢的,所以被称为慢启动过程。

3.慢启动过程持续一段时间后,拥塞窗口达到一个较大的值。这时候传输速度比较快,触碰拥塞点的概率也大了,所以不能继续采用翻倍的慢启动算法,而是要缓慢一点。RFC 建议的算法是在每个往返时间增加 1 个 MSS。比如发了 16 个 MSS之后全部被确认了,拥塞窗口就增加到16+1=17个MSS,再接下去是17+1=18, 18+1=19……这个过程称为拥塞避免。从慢启动过渡到拥塞避免的临界窗口值很有讲究。如果之前发生过拥塞,就把该拥塞点作为参考依据。如果从来没有拥塞过就可以取相对较大的值,比如和最大接收窗口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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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reshark网络分析就这么简单

TCP Window Sca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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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TCP刚被发明的时候,全世界的网络带宽都很小,所以最大接收窗口被定义成 65535 字节。随着硬件的革命性进步,65535 字节已经成为性能瓶颈了,怎么样才能扩展呢?TCP 头中只给接收窗口值留了 16 bit,肯定是无法突破 65535 (2^16−1)的。

1992年的RFC 1323中提出了一个解决方案,就是在三次握手时,把自己的Window Scale信息告知对方。由于Window Scale放在TCP头之外的Options中,所以不需要修改 TCP 头的设计。Window Scale 的作用是向对方声明一个 Shift count,我们把它作为2的指数,再乘以TCP头中定义的接收窗口,就得到真正的TCP接收窗口了。

例如,10.32.106.159告诉10.32.106.103说它的Shift count是5。2^5等于32,这就意味着以后10.32.106.159声明的接收窗口要乘以32才是真正的接收窗口值。

10.32.106.159声明它的接收窗口为“Window size value: 183”,183乘以32得到5856,所以Wireshark就显示出“Win=5856”了。要注意Wireshark是根据 Shift count计算出这个结果的,如果抓包时没有抓到三次握手,Wireshark就不知道该如何计算,所以我们有时候会很莫名地看到一些极小的接收窗口值。还有些时候是防火墙识别不了Window Scale,因此对方无法获得Shift count,最终导致严重的性能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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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权力:为什么只为某些人所拥有

权力:为什么只为某些人所拥有 #

埃莉诺·罗斯福(Eleanor Roosevelt)所说:“如果没有你的同意,就没人可以让你觉得不如别人。”要么你应付好你的老板,要么你离开公司。

村庄干部与地方社会各种权势力量结成关系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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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二楼的总经理办公室,村里的李书记正在等我们(他现在也是豆制品加工有限公司的李总经理了)。他告诉我们,并不是像传言中说的三组的工作都没有做通,真实的情况其实是村治保主任私下串联与他关系紧密的几家农户故意不领钱,借此压施工单位将途经岳家湾一段长2.8公里的土方工程交给他们施工。土方工程是挖一道宽10米、深2米的沟,用于埋设天然气管道,工程施工价格为每公里 5000元,2.8公里工程量的毛收入就有近1.5万元,如果承接下来,对湾子里的人来说也是一笔不错的收入。宋正良听到这里,明白了问题的根由,他没有多说什么,依照惯例,只要有可能,他都会满足村干部的这一类要求。因为你要村干部配合政府的工作,就必须给他们一些甜头,而村组干部利用职务之便承接辖区内的公共工程,也早已成为基层社会比较普遍的事实。如果干部本人不好出面,就往往通过一些村民,甚至让社会上一些不三不四者制造麻烦,阻挠施工,一旦镇干部明白问题所在,满足了他们的要求,一切矛盾也就自然消解。干部承包了工程,出头制造麻烦者利益均沾,这其实也是如今城乡接合部地区在工商业开发中普遍存在的秘密,难怪一些政府干部会使用一些过激词语来描述这种现象——“没有黑道背景,你就根本不可能接到工程。”其实,在承接工程的背后是否真有黑道的影子,如何定位黑道,可能都不是一句简单的话就可以解释的,但一些村庄干部与地方社会各种权势力量结成关系网络,以尽可能地捞取利益却是事实。

从李书记的办公室出来,我们碰到了作为麻烦制造者的治保主任。宋正良亲热地与他打招呼,故作不知地要他去做几户思想不通者的工作,至于他本人的要求,宋没有当场承诺,只是说会尽力去与施工方协调。治保主任边听边点头,并对我说出一句耐人寻味的话:“如果工作都做通了,就没得酒喝了。”宋笑了笑,没有反驳。看来,治保主任以这种方式强包工程也不是第一次了。

村干部为自己博利,如果有可能,他们也为村民博利,这正是如今乡村干群关系的复杂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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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以官本位为核心的资源运作方式和强国家—弱社会的力量对比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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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既往关于土地属性的学术讨论中,私有化导致土地兼并,再导致社会矛盾激化,最后导致政治不稳定,可以说是一个在历史学和现实学术领域几乎被公认的经典命题,并且成为人们反对私有化的最为重要的现实理由。假设我们仍然承认这一命题在当代中国这个人口超大国家中的有效性,那么,我们是否也应该注意到,在中国历史和现实场景中其实还存在另外一种同样重要,甚至更为重要,但却往往被忽略的命题——以官本位为核心的资源运作方式和强国家—弱社会的力量对比态势,往往是农地被以另一种形式“兼并”的重要原因。相对于这种兼并,私有化对于农地的兼并,其过程可能更为缓慢,成本更为高昂,个体农民也相对更有能力抵御。

熟知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对农民土地的大规模掠夺,与其说主要是地主以经济名义所展开的市场性行为,不如说是国家以公共名义所发动的政治和行政性行为。往往正是通过公共的名义,国家可以在一个很短时间内迅速征集到大片土地。相对于古代社会,现代中国的国家政权与土地属性均已发生质的变化,但是,在许多场合中,官民关系以及由此形成的博弈能力并未改变。

结果,反映在一个具体的农地征用过程中,农民对土地就既无定价的权力(在集体的名义下,这一点甚至不如古代的私有),也几乎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农民所能做的,最多就是在承认政府定价乃至于截留特权的前提下,以种种方式想方设法地让政府再提高一些补偿价格,或者在左右攀比之后,得到某种程度的公正感受就知足了。至于说到要与政府就地价问题展开谈判,那他们连想都不会去想。由此,我们得以完整地理解在不同场域之中农民的可怜与“可嫌”这一两极状态的转换关系,既然并不存在从体制内捍卫自身利益的能力,他们中的一部分人在特定状态下以某种体制外的手段和方式博利,便也是一种不可避免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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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不怕你狠,就怕你不求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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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问村主任这个湾子的情况,他说这个湾子有名的难缠,有百十号人,326亩土地,却只上报了170亩。

车东行,钱书记仍然沉浸在刚才的激动之中:“你丈量他的土地吧,他说上面的精神是让农民自报,不允许丈量;你让他自己报吧,他就多种少报,荒一升报一斗:典型的刁民。这次补偿到了村里,不能先发,要先把他们该缴的公粮扣出来,否则又收不上来。”

宋正良也插话:“这些人也是吃硬不吃软,你真的把推土机开上去,强行开工,你看他敢不敢动,你看他要不要钱,他要都要不及。”

钱书记:“就是这个队长,在我那个湾子办了两个鸭场,占了村里的土地,已经有两年的承包费没交。他要办什么手续,对不起,一五一十地先给我把所有的东西结清再说。”

听了钱书记这话,我笑了起来。看来,我在双村看到的村干部与“大社员”的拉锯战在这里也一样存在。在目前的情况下,这似乎也是村里对付“刁民”唯一有效的办法,不怕你狠,就怕你不求我,等你求村里的时候,你就得听村里的摆布了,到时候,欠多少就得把多少,结清了账再谈要办的事。正式权力的制度化运作就这样转化为非制度化的运作,官—民之间的规范游戏转化成了民—民之间的非规范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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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刁民湾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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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陈村塘边李湾就是干部们公认的这样一个“刁民湾子”,素来不太配合工作,而且,不知是谁又走漏了镇村截留补偿款的消息,这一下引起湾子群众的强烈反弹,他们拒绝领钱,阻止开工。于是,我们离开岳家湾后,又赶往大陈塘边李湾,与村干部会合,在组长家门前的院坝里与群众代表谈判。这里的气氛果真要比岳家湾激烈得多。

一个中年男人首先发言:“煤气管道这事说得很早,现在从我们湾子经过,听说上面一亩地拨的是1000块,但政府要留300,村里也要留200,到农户手里只有 500,这是不是在吃我们?土地是承包给我们的,一定30年不变,但现在我不知道这个地到底是我们的还是政府的?如果是政府的,你们就全部拿去好了。”话一出口就有些刺人。

另一个发言者:“上面拨1000,就应该给群众1000,如果你们还要从中拿,那公粮我们是不是也要减?”

组长:“中央才在讲‘三个代表’,其中第一条就要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国家的工程我们拦不住,但你们从中抽取,是不是代表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发言一个比一个厉害,而且都既说事实,又讲道理,还扯上了政治。看来,在镇村干部眼里的“刁民湾子”其实是很懂政治,并且很会讲政治的,只不过他们是站在自己的立场和逻辑上讲政治,并且运用政治。

宋正良着实没有料到这个湾子的农户已经知道镇村组织的内部运作,略微显得有些被动,但他毕竟久经战阵,早已经历过无数次这样的扯皮拉筋,他知道,这些人其实都是在讲对自己有用的政治,而服从大局的政治为何不讲?一想到这里,他便重新气定神闲,讲起他所需要的政治来。

“大家也清楚,西气东输是重点工程,对农户的补偿规定是一年500元,上面按两年补下来,但我们实际上只耽误一年,全镇都是这样,剩下的钱留在镇村,主要用来解决遗留问题,如遇有特殊补偿或开支,没有其他渠道出钱,就要从这里面出,所以,这不能算是截留。如果标准不是500,我们截留了,大家还可以争一下,但我们是按照规定的标准下发的,这个补偿标准是定死了的,我们并没有扣大家的钱。大家再想想,我们成天来回跑,做工程的协调工作,也要用钱,国家又没有从其他地方拨钱过来,只能从这里面开销,相信大家也能理解。”

干部在给农民算经济账时,也总是讲得头头是道,入情入理,叫你无以反驳,除非你能证明上一级政府或施工方还从其他渠道给政府划拨了处理特殊问题的专款或协调工作经费,否则你就很难找出其中的漏洞(如果有的话)。但是,一般群众又何以可能与政府共享同等的信息?又凭什么去证明施工方与镇里还有其他的经济交往?于是,一个显见的事实就是,哪怕是如大陈塘边李湾这样的“刁民湾子”,也很难不按照镇、村组织给他们所展示出来的逻辑去思考和行动,在这个时候,这种思考和行动要么变得十分消极和被动,要么就只有“明火执仗”地“行蛮”“斗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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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慢慢地与农民媒与政府要干的事你还能拦得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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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要干的事你还能拦得住”这句话,时常出自乡村干部在与农民们推心置腹的谈心之中,也出自他们在从心里接纳我这个“异域闯入者”之后的访谈之中。当他们说这句话时,“政府”这两个字似乎既与他们自己有关,又与他们无关,它更像是一个既不属于农民也不属于每一个具体的乡村干部个体的第三种力量。当他们在这个意义上用这个词来指涉公权的力量时,“政府”俨然就成了凛然不可侵犯和无坚不摧之物,它既具有崇高的权威,更具有坚强的决心和强大的权力能量。

所以,干部们认为,只要是“政府”想要干的事就没有干不成的,相对而言,自己(乡村干部)就只不过是政府履行某个具体职责和公务时的一种工具化体现。所以,你就是有何不理解也怪不得我,更不用冲着我来,我不过是站在这个位置上履行某种职务,具体来承办这件事情罢了。所以,这句话就产生了既劝说农民放弃不合作,又不至于将矛盾引向干部自身的双重效应。其次,也是更为重要的,这句话凝结了乡村干部从自己的生活与工作经验出发而体悟出的关于官民互动模式的理解。在这种理解中,农民的工作就是再困难,农民就是再不配合,上面的任务也一定会完成。因为无数事实已经证明而且还会继续证明下去,只要是政府想要做的事都一定能够做成。所以,这句话又表明了乡村干部对自身权力能量背后的制度性支撑的信仰与信心,有了这种信仰与信心,“慢慢地与农民媒”就只不过是某一工作过程中的具体方法和态度,是一种上对下的理解、包容、忍让、怀柔与安抚。在这个意义上来言及农村工作的难,也就是一种强者面对弱者的难、长者面对稚者的难和组织性权威面对散状的马铃薯社会的难。所以,作为一种工作方法,“媒”并不是一种被动和无奈的选择,更不是基层干部从村庄社会的溃退,而是一种值得提倡和发扬的工作精神,是“治理艺术”(福柯,1998)从制度到实践在现实乡村政治场景中的落实。而在这些权力技术背后所隐含着的,仍然是早已经为霍布斯所论说过的强大、孔武和有力的“利维坦”国家形象。(参见霍布斯,1985)所以,当我们在听到乡村干部说如果实在“媒”不下来就要采取行政措施时,这“行政措施”所体现的恐怕就是“媒”这种权力技术背后的另外一副面孔。

由是,“慢慢地与农民媒”与“政府要干的事你还能拦得住”,便成为小镇的乡村干部用来形容农村工作特点的两句极富表现力的话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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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缠与闹的行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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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浩明的叙述,我眼前所浮现出来的仿佛不是政府如何去处理纠纷、做群众工作,而是一场典型的商战,在这场商战中,镇、村一方先抛出来一个每亩1000元的补偿价,等于是做买卖时的投石问路,对此,农民的回答是“不行”,只不过,农民不是以市场上竞价的方式回答,而是以一种缠与闹的行为来回答的。整个这样一宗本质上的生意过程,就在农民的反复缠闹与镇、村的反复协调之中达到双方立场上的逐步接近和最后成交。

也就是说,等到镇、村方面感到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做让步,而农民的无休止缠闹终于也使得其最初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农村的稳定——已经不足以再构成对基层组织的震慑之时,距离成交也就非常接近了。换句话说,商场上的买卖是双方你来我往相互叫价的结果,而乡村组织与农民的利益竞争也是双方斗智斗勇的过程,所不同的只是前者也许是双方自觉的利益合谋,而后者却是农民“死缠烂打”对乡村组织“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互动。

从这场较量一开始,农民就知道他们肯定是不能完全如愿的,而且也无法确知镇、村方面所能忍让的价格底线究竟在哪里,他们唯一能够希望的就是通过无休止的缠与闹来逼迫对方加价,所以,对于他们而言,唯一能做的就是利用现存社会结构给底层民众预留的一条制度化诉愿渠道——上访,来表达他们的要求,并且尽可能抓住一切有利于他们的理由使上访合法化。在这个意义上,决定“死缠烂打”是否会有结果,或者能够取得多大结果的便是这种上访行为合法性的大小。

一般而言,行动中的农民会想尽一切办法将上访的合法性功用发挥到极致,以取得最大经济效应。但是,他们也非常懂得诉愿行动所不能逾越和碰触的底线,即不能有任何明显的违法和违规行为,因为一旦越过和碰触这条底线,将政府方面只是作为威慑影响的暴力潜势推向前台,也就等于是撤去了双方博弈的平台。可以说,经历过数十年革命和阶级斗争的“锻炼”,在中国社会底层的确存在着一大批“特别能战斗”而且又“特别善于战斗”的类“革命化”的农民,过去,他们把战斗的目标指向由特定意识形态所建构出来的“阶级敌人”,而当这一社会对象消失,他们便以同样的逻辑将战斗的对象锁定为与其争利的基层组织。因此,我以为,缠与闹的行动逻辑,实际上也是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环境长期形塑与孵化的结果。

不过,我在做这种分析之时,并没有忘却一个最为基本的事实:博弈双方的力量对比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看起来不断处于“进攻”态势的农民其实恰恰处于最弱势的地位,这就有些像小孩儿哭着闹着向大人提要求,大人反复哄着让着一样,看起来不懂事的小孩儿通过不断哭闹,似乎得到了一些他们想要的东西,但是,在多数情况下,这些东西与其说是小孩儿通过自己有理与无理的要求争来的,还不如说它们本来就是大人们准备满足他们的,而真正不想给的东西,再怎么闹也不会给。这就是目前农村基层社会官民关系在某个方面的特征,即掌握着权力资源的组织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赢家,而农民通过他们的缠闹所能得到的,不过是逼迫对方从牙缝中多少再挤出一点儿小利。而且,即使是这样的一点儿小利,也可能并不是普遍性的让渡,而是通过“点发”的形式给予其中的少数人,乡村组织利用人性弱点来对付农民的缠与闹,似乎也能在相当部分的场合中见效。

当然,也应该承认,农民之所以能够缠,敢于闹,其前提还是作为“大人”(或“家长”)这一方的乡村组织操控能力的衰微,至少,当我们暂时撇开对这种操控能力的价值评价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我们实在很难想象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的乡村治理中基层政权会采用诸如“点发”和个别“收买”这样的技术来达成与农民的妥协。可见,随着全能型泛政治化治理模式的逐步消解,我们虽然尚不能够得出农民相对于基层政权的地位有所提高的结论,但是,治理难度的加大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不过,我既不将治理方式的转换看作被治者地位提高的标准,却也不鼓励农民以这种方式去实现自己的权利。“开发的政治学”与“缠闹的政治学”的泛化和它所具有的特殊传染性,毋宁被认为是治者与被治者双方共同的悲哀,因为在这样一种治理场景之中,我们所能看到的只能是一种“弱政”与“刁民”的相互促进和恶性循环。

在当下的乡村基层,的确存在着这样一种“弱政”与“刁民”相互促进的现象。前者由全能型政治蜕化而来,但它的前景未必一定就是人们引颈以待的“良政”——民主和法制的治理。一方面,全能型政治的治理能力的确在不断地蜕化;而另一方面,它的结构性外形却依旧存在,所不同的是,这一结构的生态背景早已随着时空变幻而由泛政治化转化为泛商业化。因此,权力组织虽然不再可能利用这一仍旧储蓄了巨大势能的权力结构去复苏全能型政治所曾经拥有的治理能力,却足以运用它去为自身谋取商业利益;而另一方面,去除了对全能型政治畏惧和走向市场之后的农民虽然未必能够改善自己的底层地位,但行动的自由权却无疑大大提高,所以,他们虽然不足以以合法的行动为自己赢得更高的政治与社会地位,却有可能以踩线和无视规则的行为部分地减轻一个日益商业化的权力组织对自己的“超经济强制”,至少是可以使这种“超经济强制”的道义合法性日益降低,从而愈益走向一种“弱政”。而“弱政”的出现无疑又会进一步鼓励“刁民”行为的普化,进而形成“弱政”与“刁民”的对垒,由此,乡村基层社会的官民互动便可能被染上一层“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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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

镇村组织“开发的政治学”势必会遭遇到农民“缠闹的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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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信访办公室主任浩明就以他所特有的职业立场,向我展示出在这样一场“战斗”中镇、村和农民三方的行动特点。

浩明告诉我,在小镇,土地开发有两种形式:一是国家的建设性征地,如穿越小镇的京珠高速公路及其绿化带的占压性征地;另一种是地方招商引资的征地,一般来讲,前者的补偿低,后者要稍微高一些。但是,无论低和高,只要钱经过各级政府和组织,就难免不被层层截留,所以,农民最后所能拿到手的,往往就只有原来政策规定价格的几分之一。这就难免造成镇村与农民之间为争夺土地利益而发生的激烈冲突。

以前两年京珠线土地占压的补偿为例,当时从上面拨下来的钱是每亩7000—8000 元,最后到农民手上的是每亩2000元。又如,H市南环线公路占压,市里按每亩 2000元的补偿价格将钱下拨到乡镇,而到达农户手中时是每亩1000元。

至于各级政府和村组织截留的原因,不是一个可以简单地从道义角度做出是非判断的问题,而是一个角色决定态度的问题。例如,站在乡镇的角度,它所面临的财政压力、债务负担和对地方发展的追求,哪一项都可以为截留寻找到充分的理由;而农民缺乏制度性谈判的渠道和能力,更是会使这种非个人化的截留冲动因为不受遏制而愈益膨胀,直到它遇到非制度化抗争的红灯时才停止下来。因此,这等于是在某种程度上提醒乡村组织,只要农民不闹,就可以把补偿的价格定得尽可能地低。

反过来,站在农民的角度,也会形成相应的认识:如果不闹,也就只能听任上面的摆布。

结果,镇村组织“开发的政治学”就势必会遭遇到农民“缠闹的政治学”,以至于这种循环的周而复始必然会转化为双方一种近乎固定的思维与行动定式:作为前者,先抛给农民一个最低价,试探其反应,如果接受了,就照此行事,一了百了,如果遇到阻力,又做不下来工作,就把价格往上提高一些;而作为后者,不管你定的是一个什么价,反正我不会接受你最初开出来的原始价,我必然通过上访、诉愿等方式逼迫你将价格提高。由此,就形成镇、村与农民在争夺土地补偿价格中变相的讨价还价。在这种讨价还价中,镇、村和农户三方所扮演的实际上是一种非政治化的商人角色,而他们借以达到各自目的的手段,则又往往是各自所实际能够调动的权力性资源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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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