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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虑下面的Vim映射:
nmap dd O<esc>jddk
在执行时会进入递归,不断插入空行。
map命令的两个缺陷:
- 了入递归的危险。
- 新插件按键映射可能会改变原来按键的行为。
Vim的解决方案是使用*noremap系列的按键映射。比如:
:nmap x dd
:nnoremap \ x
映射后,按下\键只会删除当前字符,并不会删除整行。
实际上,任何时候都应该使用*noremap系列的按键映射。
总的来说,对企业至关重要的生产要素,地方政府几乎都有很强的干预能力。其中土地直接归政府所有,资金则大多来自国有银行主导的金融体系和政府控制的其他渠道,比如国有投融资平台。对于劳动力,政府控制着户口,也掌握着教育和医疗等基本服务的供给,还掌握着土地供应,直接影响住房分配。而生产中的科技投入,也有相当大一部分来自公立大学和科研院所。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有财税政策、产业政策、进出口政策等工具,都可能对企业产生重大影响。
这种“混合经济”体系,不是主流经济学教科书中所说的政府和市场的简单分工模式,即政府负责提供公共物品、市场主导其他资源配置;也不是简单的“政府搭台企业唱戏”模式。而是政府及其各类附属机构(国企、事业单位、大银行等)深度参与大多数生产和分配环节的模式。在我国,想脱离政府来了解经济,是不可能的。
置身事内
如果一方想做的事,另一方既有意愿也有能力做好,就叫激励相容。政府内部不仅要求上下级间激励相容,也要求工作目标和官员自身利益之间激励相容。本节只讨论前者。
上级政府想做的事大概分两类,一类比较具体,规则和流程相对明确,成果也比较容易衡量和评价。另一类比较抽象和宽泛,比如经济增长和稳定就业,上级往往只有大致目标,需要下级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调动资源去达成。对于这两类事务,事权划分是不同的。垂直管理在专业性强、标准化程度高的部门,具体而明确的事务更多,更倾向于垂直化领导和管理。比如海关,主要受上级海关的垂直领导,所在地政府的影响力较小。这种权力划分符合激励相容原则:工作主要由系统内的上级安排,所以绩效也主要由上级评价,而无论是职业升迁还是日常福利,也都来自系统内部。
还有一些部门,虽然工作性质也比较专业,但与地方经济密不可分,很多工作需要本地配合,如果完全实行垂直管理可能会有问题。比如工商局,在1999年的改革中,“人财物”收归省级工商部门统管,初衷是为了减少地方政府对工商部门的干扰,打破地方保护,促进统一市场形成。但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和多元化,工商局的行政手段的效力一直在减弱,而垂直管理带来的激励不相容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工商工作与所在地区密不可分,但因为垂直管理,当地政府对工商系统的监督和约束都没有力度。在一系列事故尤其是2008年震动全国的“毒奶粉”事件之后,2011年中央再次改革,恢复省级以下工商部门的地方政府分级管理体制,经费和编制由地方负担,干部升迁改为地方与上级工商部门双重管理,以地方管理为主。 2018年机构改革后,工商局并入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地方政府分级管理。
置身事内
正因为信息复杂多变,模糊不清的地方太多,而政府的繁杂事权又没有清楚的法律界定,所以体制内的实际权力和责任都高度个人化。我打个比方来说明规则模糊不清和权力个人化之间的关系。大学老师考核学生一般有两种方式:考试或写论文。若考卷都是标准化的选择题,那老师虽有出题的权力,但不能决定最后得分。但若考卷都是主观题,老师给分的自由度和权力就大一些。若是研究生毕业论文,不存在严格的客观判断标准,导师手中的权力就更大了,所以研究生称导师为“老板”,而不会称其他授课教师为“老板”。
如果一件事的方方面面都非常清楚,有客观评价的标准,那权力分配就非常简单:参与各方立个约,权责利都协商清楚,照办即可。就像选择题的答题卡一样,机器批阅,没有模糊空间,学生考100分就是100分,老师即使不喜欢也没有办法。但大多数事情都不可能如此简单清楚,千头万绪的政府工作尤其如此:一件事该不该做?要做到什么程度?怎么样算做得好?做好了算谁的功劳?做砸了由谁负责?这些问题往往没有清楚的标准。一旦说不清楚,谁说了算?所谓权力,实质就是在说不清楚的情况下由谁来拍板决策的问题。 如果这种说不清的情况很多,权力就一定会向个人集中,这也是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的根源之一,这种权力的自然集中可能会造成专权和腐败。
置身事内
我国政府上下级之间与各部门之间的事权,大都没有明确的法律划分,主要依赖内部规章制度,也即各类文件。为了减少信息传递的失真和偏误,降低传递成本,文件类型有严格的区分,格式有严格的规范,报送有严格的流程。
按照国务院2012年最新的《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文共分15种,既有需要下级严格执行的“决定”和“命令”,也有可以相对灵活处理的“意见”和“通知”,还有信息含量较低的“函”和“纪要”等。每种公文的发文机关、主送机关、紧急程度以及密级,都有严格规定。为了防止信息泛滥,公文的发起和报送要遵循严格的流程。比如说,《条例》规定,“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这也是为了减少产生无法落实的空头文件。
会议制度也很复杂。什么事项该上什么会,召集谁来开会,会议是以讨论为主还是需要做出决定,这些事项在各级政府中都有相应的制度。比如在中央层面,就有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中央工作会议、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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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政府各层级之间的职能基本同构,上级领导下级。原则上,上级对下级的各项工作都有最终决策权,可以推翻下级所有决定。但上级不可能掌握和处理所有信息,所以很多事务实际上由下级全权处理。即使上级想干预,常常也不得不依赖下级提供的信息。比如上级视察工作,都要听取下级汇报,内容是否可靠,上级不见得知道。如果上级没有独立的信息来源,就可能被下级牵着鼻子走。
所以上级虽然名义上有最终决定权,拥有“形式权威”,但由于信息复杂、不易处理,下级实际上自主性很大,拥有“实际权威”。维护两类权威的平衡是政府有效运作的关键。若下级有明显信息优势,且承担主要后果,那就该自主决策。若下级虽有信息优势,但决策后果对上级很重要,上级就可能多干预。但上级干预可能会降低下级的工作积极性,结果不一定对上级更有利。
在实际工作中,“上级干预”和“下级自主”之间,没有黑白分明的区别,是个程度问题。工作总要下级来做,不可能没有一点自主性;下级也总要接受上级的监督和评价,不可能完全不理上级意见。但无论如何,信息优势始终是权力运作的关键要素。下级通常有信息优势,所以如果下级想办某件事,只要上级不明确反对,一般都能办,即使上级反对也可以变通着干,所谓“县官不如现管”;如果下级不想办某事,就可以拖一拖,或者干脆把皮球踢给上级,频繁请示,让没有信息优势的上级来面对决策的困难和风险,最终很可能就不了了之。即使是上级明确交代的事情,如果下级不想办,那办事的效果也会有很大的弹性,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
实际权威来自信息优势,这一逻辑也适用于单位内部。单位领导虽有形式权威和最终决策权,但具体工作大都要求专业知识和经验,所以专职办事的人员实际权力很大。比如古代的官和吏,区别很大。唐朝以后,“官”基本都是科举出身的读书人,下派到地方任职几年,大多根本不熟悉地方事务,所以日常工作主要依靠当地的“吏”。这些生于斯长于斯的吏,实际权力大得很,是地方治理的支柱,不但不受官员调动的影响,甚至不受改朝换代的影响。清人朱克敬《瞑庵杂识》中有一位吏的自我定位如下:“凡属事者如客,部署如车,我辈如御,堂司官如骡,鞭之左右而已。”意思是说衙门就像车,来办事就像坐车,当官的是骡子,我们才是车把式,决定车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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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经济中有个现象:处在行政交界(尤其是省交界处)的地区,经济发展普遍比较落后。省级的陆路交界线共66条,总长度5.2万公里,按边界两侧各15公里计算,总面积约156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六分之一。然而,在2012年592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却有超过一半位于省交界处,贫困发生率远高于非边界县。
这一俗称“三不管地带”的现象,也可以用公共物品规模效应和边界的理论来解释。首先,一省之内以省会为政治经济中心,人口最为密集,公共物品的规模经济效应最为显著。但几乎所有省会(除南京和西宁外)无一临近省边界,这种地理距离限制了边界地区获取公共资源。其次,省边界的划分与地理条件相关。诸多省界县位于山区,坡度平均要比非省界县高35%,不利于经济发展,比如山西、河北边界的太行山区,江西、福建边界的武夷山区,湖北、河南、安徽边界的大别山区等。再次,省界划分虽与方言和地方文化有关,但并不完全重合。一省之内主流文化一般集中在省会周围,而省界地区往往是本省的非主流文化区,其方言也有可能与主流不同。比如江西、福建、广东交界处的客家话区,与三省主流的赣语、闽语、粤语都不相同。再比如安徽北部,基本属于河南、山东一脉的中原官话区,与省内主流的江淮官话不同。这些边界地区,在本省之内与主流文化隔阂,而与邻省同文化区的交流又被行政边界割裂,不利于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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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重要因素是人口密度。我国幅员辽阔,但人口分布极不平衡。如果从黑龙江的瑷珲(今黑河市南)到云南的腾冲之间画一条直线,把国土面积一分为二,东边占了43%的面积却住了94%的人口,而西边占了57%的面积却只住了6%的人口。西边人口密度比东边低得多,行政单位面积自然就大得多。面积最大的四个省级单位(新疆、西藏、内蒙古、青海)都在西边,合计占国土面积的一半。新疆有些地区的面积比东部一个省的面积还要大,但人口却尚不及东部一个县多。
当然,无论是人口密度、地理还是语言文化,都只是为理解行政区划勾勒了一个大致框架,无法涵盖所有复杂情况。其一,人口密度变化频繁,但行政区域的调整要缓慢得多。虽然一些人口流入地可以“撤县建区”来扩张城市,但人口流出地却很少因人口减少去裁撤行政单位,一般只是合并一些公共设施来降低成本,比如撤并农村中小学。其二,古代行政区划除“随山川形变”外,也遵循“犬牙交错”原则,即为了政治稳定需要,人为打破自然边界,不以天险为界来划分行政区,防止地方势力依天险制造分裂。元朝在这方面走了极端,设立的行省面积极大,几乎将主要天险完全消融在各行省内部,但效果并不好。其三,方言与文化区域经常被行政区划割裂。比如客家话虽是主要方言,但整个客家话大区被江西、福建、广东三省分割。再比如有名的苏南、苏北之分:苏州、无锡、常州本和浙江一样同属吴语区,却与讲江淮官话的苏北一道被划进了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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