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书怎么反悔

认购书怎么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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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份签订的文件,叫作认购书。认购书讲了几件事,一是要给开发商付定金,二是在约定的时间内以某个价格购买房屋,签订购房合同。认购书一定会有这样的条款——若在指定的时间内购房人未去签订购房合同,定金不予退还。

我们还需要看这份认购书中,是否提到在签订认购书时,买家已经看过正式的购房合同。如果开发商压根儿就没有给你看正式的购房合同,最好在录音取证的同时询问售楼人员,正式的购房合同何时可以见到。

这其中有什么奥妙呢?

数年前,有一位史女士是我的客户,她在北京买了一个不错的房子,可以俯瞰紫禁城,房价非常高,定金也不少,她一下给了开发商50万元定金。但是刚交完钱她就后悔了,觉得不太想买这个房子,于是史女士找到售楼人员,问能不能不买这个房子,退定金。

售楼人员表示:不可以!如果买就来签合同,不买的话定金是不能退的。

史女士没办法了,到律师事务所寻求律师的帮助。

我们告诉史女士,如果想要把定金拿回来,就不能跟开发商说这套房子我们不买了,还是要去买的。史女士非常不理解,为什么明明是要退房,偏偏说去买房?在律师事务所办完委托手续后,我们让史女士在律师事务所跟开发商的售楼人员通了电话,通话的主要内容是约定去签订购房合同的时间。在电话里,史女士告诉销售人员,她改主意了,决定继续购买这个房子。售楼人员很高兴,立刻跟史女士约好了时间。

到了约定的时间,律所安排了两位女律师和史女士一起,以史女士闺密的名义去和开发商签合同。在签合同时,律师提出希望能够在合同中补充一些内容,同时对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进行调整。

开发商销售人员的态度非常强硬,明确表示过去根本没有这样的先例,楼盘的销售情况非常好,没有一个客户可以让开发商更改合同。售楼人员讲的话听起来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购房合同是开发商定制的,所有的客户签的都是同一版合同,不能跟你这样签,跟他又那样签。

律师则表示,这样做并不符合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的基本原则,强烈希望开发商能够让我们修改合同。我们让销售人员向开发商的法务总监或总经理请示,能否对合同内容进行适当的调整和放宽。

事情到了法务那里,法务又请示了上级,依然未能答应我们的条件。双方的律师经过数小时激烈的争论,买家也没能对合同内容进行任何修改。这么一折腾,购房合同是无法签下去了。

律师们回到律所,就以史女士的名义给开发商发了律师函,要求解除认购书,同时返还定金50万元。开发商当然不愿意直接答应我们的请求,既不同意还钱,也不同意解除协议。开发商说,合同上写得很清楚,如果不在指定的日期来签合同,定金是不退的。

看看,合同不让修改、不能协商,我们有这么充分的诚意却不同意和我们签合同,购房人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所以我们忍无可忍,只好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个案子很快就立了案,法院也很快做出了判决,50万元定金全部被返还给了史女士。

在签订认购书之后,签订正式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之前,我们还有一次后悔的机会,可以用难度和成本相对较低的代价,把合同解除,把定金拿回来。所以如果你还想保留自己反悔的机会,那么在签认购书时要留个心眼儿,不要给开发商留下太多的证据,让开发商有非常充分的理由不把定金退还给你。

不想买这个房子却已经交定金的,一定不能说不想买,而是表示想买,要签购房合同。但是购房合同中有些条款不是很认可,希望修改。开发商肯定不愿意,那我们的合同就没办法签下去了,只能拿起法律武器解除认购书,请求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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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说你懂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