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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来正常的流程是业主配合买受人做住房抵押贷款。但是现在房价涨了,业主靠不配合买受人的方法来寻求解约,法院也不能强制业主配合买受人办贷款——总不能找法警拷着业主去银行。
住房抵押贷款之所以需要业主配合,是因为办贷款的时候房子还没有过户,还是业主名下的产权,因此住房抵押贷款是三方协议,少一方都不行,这个贷款就是放给业主的。
现在通过打官司,购房人直接成了业主。购房人拿着自己名下的房产去二手房转按揭贷款,这个贷款也是30年,购房人就还得起了。贷款下来以后,拿贷款去还过桥资金的本金,利息算下来就没有那么高了,在购房人可承受的范围内。
在市场好的时候,二手房转按揭是一种融资手段,一般是全款买房的业主事后又后悔了,想贷款缓解资金压力,一般二手房转按揭在拿到房产证之后三年内都可以做。由于这是比较便利的融资方法,又有银根缩紧的大背景,所以被叫停过。现在已经不是所有银行都能做二手房转按揭了。
为了避免风险,购房人一定要在起诉前或者同时,就提前到银行咨询规划好,因为在法庭辩论终结前,都来得及改变你的诉求,实在办不下二手房转按揭手续,赶紧转成打解除还来得及,否则拿了房产证办不下贷款,可就只能卖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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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万别说你懂买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