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低网签价格的风险

做低网签价格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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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降低交易成本,二手房交易的双方通常会把网签价格做低,但是不能低于政府指导价。所谓政府指导价,就是地方政府的房屋管理部门每年公布的全市不同区域的指导价格。比如交易价格一平方米已经到2万元了,指导价是1万元,那么网签的价格是不能低于一平方米1万元的。

由于过户时产生的税费以网签价格为基数,所以在二手房交易中,网签价格通常会与真实的合同价格不同,网签价格高可以多贷款,网签价格低则被用来降低税费。现在大部分交易都存在这种情况,可以说,90%以上的交易都会把网签价格做得比实际价格低。中介可能会说这种做法是完全没有风险的,事实却不是如此。

比如中介自己就有风险——避税是违法的,中介知法犯法。业主和购房人都有被举报的风险,一旦被地税部门处罚,也是一罚一个准儿。但是地税部门一般不能主动审查这种避税行为——毕竟政府部门只能看到网签的价格。

除了上述风险,这种做低税费并由买家承担全部税费的方法,其实对买家相当不利。业主可以利用这一点恶意毁约。比如,先约定由杨先生作为购房人承担所有的税费,然后约定避税的事情。等到过户的时候房价涨了,业主就不再配合。因为避税本身带有违法性,所以任何一方都不能以双方有约定为由去强迫对方违法,这个时候依法纳税就成了毁约者的挡箭牌。因为法律虽然禁止恶意避税,却并不禁止双方约定由一方承担另一方的税费。

避税的约定无效,承担税费的约定却有效,两者合二为一就导致了杨先生的尴尬遭遇。

其实杨先生在签合同的时候加一句话就可以规避这个问题:过户时产生的税费由买方杨先生承担,但是以2万元为上限,超出部分由业主承担。假若有业主直接以避税为理由解除合同,是不能得到法院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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