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与闹的行动逻辑

缠与闹的行动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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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浩明的叙述,我眼前所浮现出来的仿佛不是政府如何去处理纠纷、做群众工作,而是一场典型的商战,在这场商战中,镇、村一方先抛出来一个每亩1000元的补偿价,等于是做买卖时的投石问路,对此,农民的回答是“不行”,只不过,农民不是以市场上竞价的方式回答,而是以一种缠与闹的行为来回答的。整个这样一宗本质上的生意过程,就在农民的反复缠闹与镇、村的反复协调之中达到双方立场上的逐步接近和最后成交。

也就是说,等到镇、村方面感到无论如何也不能再做让步,而农民的无休止缠闹终于也使得其最初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农村的稳定——已经不足以再构成对基层组织的震慑之时,距离成交也就非常接近了。换句话说,商场上的买卖是双方你来我往相互叫价的结果,而乡村组织与农民的利益竞争也是双方斗智斗勇的过程,所不同的只是前者也许是双方自觉的利益合谋,而后者却是农民“死缠烂打”对乡村组织“一把钥匙开一把锁”的互动。

从这场较量一开始,农民就知道他们肯定是不能完全如愿的,而且也无法确知镇、村方面所能忍让的价格底线究竟在哪里,他们唯一能够希望的就是通过无休止的缠与闹来逼迫对方加价,所以,对于他们而言,唯一能做的就是利用现存社会结构给底层民众预留的一条制度化诉愿渠道——上访,来表达他们的要求,并且尽可能抓住一切有利于他们的理由使上访合法化。在这个意义上,决定“死缠烂打”是否会有结果,或者能够取得多大结果的便是这种上访行为合法性的大小。

一般而言,行动中的农民会想尽一切办法将上访的合法性功用发挥到极致,以取得最大经济效应。但是,他们也非常懂得诉愿行动所不能逾越和碰触的底线,即不能有任何明显的违法和违规行为,因为一旦越过和碰触这条底线,将政府方面只是作为威慑影响的暴力潜势推向前台,也就等于是撤去了双方博弈的平台。可以说,经历过数十年革命和阶级斗争的“锻炼”,在中国社会底层的确存在着一大批“特别能战斗”而且又“特别善于战斗”的类“革命化”的农民,过去,他们把战斗的目标指向由特定意识形态所建构出来的“阶级敌人”,而当这一社会对象消失,他们便以同样的逻辑将战斗的对象锁定为与其争利的基层组织。因此,我以为,缠与闹的行动逻辑,实际上也是社会结构和意识形态环境长期形塑与孵化的结果。

不过,我在做这种分析之时,并没有忘却一个最为基本的事实:博弈双方的力量对比从一开始就是不对等的。看起来不断处于“进攻”态势的农民其实恰恰处于最弱势的地位,这就有些像小孩儿哭着闹着向大人提要求,大人反复哄着让着一样,看起来不懂事的小孩儿通过不断哭闹,似乎得到了一些他们想要的东西,但是,在多数情况下,这些东西与其说是小孩儿通过自己有理与无理的要求争来的,还不如说它们本来就是大人们准备满足他们的,而真正不想给的东西,再怎么闹也不会给。这就是目前农村基层社会官民关系在某个方面的特征,即掌握着权力资源的组织其实从一开始就注定是赢家,而农民通过他们的缠闹所能得到的,不过是逼迫对方从牙缝中多少再挤出一点儿小利。而且,即使是这样的一点儿小利,也可能并不是普遍性的让渡,而是通过“点发”的形式给予其中的少数人,乡村组织利用人性弱点来对付农民的缠与闹,似乎也能在相当部分的场合中见效。

当然,也应该承认,农民之所以能够缠,敢于闹,其前提还是作为“大人”(或“家长”)这一方的乡村组织操控能力的衰微,至少,当我们暂时撇开对这种操控能力的价值评价时,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因为我们实在很难想象在上个世纪80年代之前的乡村治理中基层政权会采用诸如“点发”和个别“收买”这样的技术来达成与农民的妥协。可见,随着全能型泛政治化治理模式的逐步消解,我们虽然尚不能够得出农民相对于基层政权的地位有所提高的结论,但是,治理难度的加大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不过,我既不将治理方式的转换看作被治者地位提高的标准,却也不鼓励农民以这种方式去实现自己的权利。“开发的政治学”与“缠闹的政治学”的泛化和它所具有的特殊传染性,毋宁被认为是治者与被治者双方共同的悲哀,因为在这样一种治理场景之中,我们所能看到的只能是一种“弱政”与“刁民”的相互促进和恶性循环。

在当下的乡村基层,的确存在着这样一种“弱政”与“刁民”相互促进的现象。前者由全能型政治蜕化而来,但它的前景未必一定就是人们引颈以待的“良政”——民主和法制的治理。一方面,全能型政治的治理能力的确在不断地蜕化;而另一方面,它的结构性外形却依旧存在,所不同的是,这一结构的生态背景早已随着时空变幻而由泛政治化转化为泛商业化。因此,权力组织虽然不再可能利用这一仍旧储蓄了巨大势能的权力结构去复苏全能型政治所曾经拥有的治理能力,却足以运用它去为自身谋取商业利益;而另一方面,去除了对全能型政治畏惧和走向市场之后的农民虽然未必能够改善自己的底层地位,但行动的自由权却无疑大大提高,所以,他们虽然不足以以合法的行动为自己赢得更高的政治与社会地位,却有可能以踩线和无视规则的行为部分地减轻一个日益商业化的权力组织对自己的“超经济强制”,至少是可以使这种“超经济强制”的道义合法性日益降低,从而愈益走向一种“弱政”。而“弱政”的出现无疑又会进一步鼓励“刁民”行为的普化,进而形成“弱政”与“刁民”的对垒,由此,乡村基层社会的官民互动便可能被染上一层“痞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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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镇喧嚣:一个乡镇政治运作的演绎与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