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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社会的教育体系,无论是学校还是家庭,其实都停留在了竞争式的快乐这一层面。
所谓竞争式的快乐,即一定得我比你强,这样才快乐,否则就痛苦。比方说自己孩子考上中山大学,这本来是一件很好的事,很值得开心,但一听说别人家的孩子考上了北京大学,你的快乐一下子消散了,转而恨自己的孩子为啥就不如人家孩子争气。
我第一次深刻领会到竞争式的快乐,是因一个朋友。她对我说,她实在没法明白,人与人交往时,除了比较还能做什么。
马丁纳引用了一个寓言故事来说明竞争式的快乐。
两个商人紧挨着开了商店,经营范围类似,他们唯一的快乐就是比对方强一点。
一天,一个天使来到一个商人面前说:“对我许愿吧,你的任何愿望都可以实现。不过,你的对手可以得到的会比你多一倍。”
这个商人最初很沮丧,但突然间开心起来,他对天使说:“请弄瞎我一只眼睛吧。”
这个故事说明了竞争式快乐的可怕之处。陷在竞争式快乐中的人,势必会被魔鬼的这一面所折磨。譬如多名高中生对我说,他应该能考上一所不错的重点大学,但一想到他的同学中有人能考上清华北大,就快乐不起来。
持有这种观念,意味着这些高中生也被我们社会的教育给异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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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家会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