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权力和责任都高度个人化

实际权力和责任都高度个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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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因为信息复杂多变,模糊不清的地方太多,而政府的繁杂事权又没有清楚的法律界定,所以体制内的实际权力和责任都高度个人化。我打个比方来说明规则模糊不清和权力个人化之间的关系。大学老师考核学生一般有两种方式:考试或写论文。若考卷都是标准化的选择题,那老师虽有出题的权力,但不能决定最后得分。但若考卷都是主观题,老师给分的自由度和权力就大一些。若是研究生毕业论文,不存在严格的客观判断标准,导师手中的权力就更大了,所以研究生称导师为“老板”,而不会称其他授课教师为“老板”。

如果一件事的方方面面都非常清楚,有客观评价的标准,那权力分配就非常简单:参与各方立个约,权责利都协商清楚,照办即可。就像选择题的答题卡一样,机器批阅,没有模糊空间,学生考100分就是100分,老师即使不喜欢也没有办法。但大多数事情都不可能如此简单清楚,千头万绪的政府工作尤其如此:一件事该不该做?要做到什么程度?怎么样算做得好?做好了算谁的功劳?做砸了由谁负责?这些问题往往没有清楚的标准。一旦说不清楚,谁说了算?所谓权力,实质就是在说不清楚的情况下由谁来拍板决策的问题。 如果这种说不清的情况很多,权力就一定会向个人集中,这也是各地区、各部门“一把手负责制”的根源之一,这种权力的自然集中可能会造成专权和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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置身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