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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经济的道德基础是承认自利并尊重别人的自利。从自利出发,事情可以做得没有浪费,尽心尽力。而靠着利他,就很难做到这样的程度。对这个道理,获得
1976年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弗里德曼(Milton Friendman)在他的《自由选择》一书中有很好的论述。他在该书里给出了一个2×2的矩阵,如下:
图中A是用自己的钱为自己花,比如在超级市场为自己买东西,既要省钱又要买得合算。这是最有效的花钱方式。B是为自己花别人的钱,比如可报销的用餐,你不会想着节约,但是会尽量使自己满意。C是为了别人花自己的钱。比如给朋友买礼物,你会想着节省但朋友喜欢什么你只能猜想,很可能花钱买了一个别人并不喜欢的礼物。D是你为别人花别人的钱。比如你负责审批一笔报销,你既不会想着节约,也不会考虑钱花得有没有效果,只要符合规定的报销制度就行。弗里德曼用这个矩阵说明“福利国家的谬论”,意思是说,花钱最好是自己花自己的钱。由国家来安排百姓的福利必然是低效的。他反对先征税,再由国家安排百姓的福利,比如教育、医疗、住房等。
弗里德曼认为通过政府官僚实施百姓的福利计划,弊端很多。官僚们只能靠良心来把事做好,效果远不如强烈得多、可靠得多的私心(A这种情况)。国家的福利计划还使管福利计划的官僚高高在上,自认为是百姓的救星。而另一部分人则把自己看成是必须依靠别人才能生活的人,他们的自我管理的能力因此而萎缩。所以弗里德曼的主张是给低收入的人们发负的所得税,就是给生活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