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果论和动机论都不能成立

效果论和动机论都不能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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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研究道德问题的学者中历来有动机派与效果派之分。动机派以康德为代表,他们认为只要行为的动机符合“善良意志”,此种行为就是好的。即使结果出乎最初的预期,是一个坏结果,这也是由于事态不能完全控制造成的,并不能否认行为具有善的性质。效果派以穆勒、边沁等人为代表,他们以效果好坏为判断善恶的主要的甚至唯一的依据。因为动机不可能被观察,效果才是真实的。只有好的效果才能证明动机也是好的。

的确,任何一个行为都有其动机。如果按动机论来判断一个人的道德行为,它要求行为主体必定认为这样做将有利于别人,即效果是好的。因此,此处仍是以效果来判断的,结果是不存在动机论。

奇怪的是同样的理由也不存在效果论。因为行为有其动机,如果因效果好而推断做此事的人必定具有好的动机,那是荒谬的。在上例小偷偷机票的事件中,我们不会判定小偷有良好的动机;同样我们也不能因为“文革”之后发生了改革,就认为“文革”是好事,值得再去做一次。坚持效果论是因为动机无法被观察,只有效果是可以被观察到的,所以用效果来判断其动机。其隐含的前提是动机仍在判断中起关键作用。这就等于否定了用效果来判断的立论。既然效果论和动机论都不能成立,唯一的可能是动机与效果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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