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关系所依赖的两个基本元素

金融关系所依赖的两个基本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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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万历走到顺治,中国与现代意义上的金融市场在这一甲子的时间中渐行渐远。“士农工商”的稳态社会结构维系着庞大帝国的运转,缓慢,却倨傲。而荷兰人开创的现代金融体系,却成了真正开启“新世界”的钥匙。每次想到这个历史的分岔路口,我总是忍不住要问自己一个类似“李约瑟之谜”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会和现代金融告别?为什么是在那么稚嫩脆弱的滨海小国(荷兰)产生了现代金融的萌芽?

顺着金融的本质特征,我尝试着去理解和回答自己的问题。现代金融与传统借贷的一个区别在于以流动性为核心的信用创造。通过(金融)证券的发行和交易,线状的借贷关系被发展成网状(或者更复杂)的“金融关系”,从而创造出巨大的流动性,进而推动信用的再生和传递。一切金融交易和创新都是基于这个网络。而这个网络的稳定生态所依赖的基本元素有二:一是清晰的产权和产权保护;二是产权保护的法律能得以顺畅执行。

万历十六年成立的荷兰联省共和国,由于种种历史的因缘际会,恰好满足了这两个条件。恶劣的地理环境(三分之二以上的国土在海平面以下)迫使最早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居民转向以海上贸易为生,商人传统根深蒂固。从国家建立伊始,商人阶层就占据主要地位,对于产权保护的要求一直是立法和政权最基本的诉求。另一方面,联省共和国的各个小城市之间的关系非常独立和平等,一直处于极度松散的政治体系之下,也因此就容易达成一种制衡的国家立法体系,不会像欧洲其他国家那样时不时有贵族特权势力将均衡打破。地理、历史、人文,或者还有一些偶然的因素,造就了荷兰和现代金融的这段渊源。

而同期的中国,却是另一番因缘际会,中央集权与王权的趋势正在走向巅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没有产权,更无从谈及产权保护,没有了产权保护,交易和信用都是奢侈品,即使当时的经济发展程度和人口密度足以支持一个庞大的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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